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您可以在本次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
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箱:bayanpiyong@126.com
联系人:皮泳
联系电话:13945658099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环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18845588220
邮箱:583817349@qq.com
(2)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查询:
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_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黑龙江巴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实施后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对规划实施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起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