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足球网

《巴彦县人民政府天下足球网印发巴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解读

作者 :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5/08

一、起草背景

按照《自然资源部天下足球网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0〕183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天下足球网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集约高效”的原则,落实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加强资源供应能力,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启动《巴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天下足球网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第7号)

3.《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下足球网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函〔2020〕861号)

5.《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天下足球网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6.《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7.《自然资源部天下足球网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8.《黑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153号)

9.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

10.《自然资源部天下足球网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7号)

11.《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天下足球网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天下足球网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意见(试行)》(黑自然资规〔2020〕2号)

12.《哈尔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2022〕152号)

13.《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1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天下足球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哈政规〔2021〕7号)

15.《哈尔滨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哈资源规划发〔2021〕76号)

16.《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天下足球网印发〈黑龙江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19〕389号)

(二)规划及其他

1.《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2.《哈尔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3.《哈尔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4.《巴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5.《巴彦县矿产资源规划(2015-2020年)》;

6.《巴彦县环境保护规划》;

7.巴彦县三区三县划定成果三、规划编制的意义

《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百大项目”和民生需求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新变化,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实现科学发展、绿色振兴。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区内与区外的关系。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县矿山个数控制在6个以内;固体矿产年开采总量达到598万吨/年;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预计达到34公顷;建立2处绿色矿山(1个国家级标准、1个市级标准);矿业产值力争达到2亿元。

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到2025年,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

四、规划布局

落实黑龙江省巴彦县富大山铜多金属矿勘查规划区块,勘查面积为71.5平方千米,主要勘查矿种为铜。

落实上级规划老黑山建筑用石集中开采区,总面积1.1平方千米。

依据上级规划的总量控制指标与开采规模等指标,结合我县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对砂石土资源的需要,设置巴彦老黑山建筑用安山岩等3个建筑用石开采规划区块,兴隆镇福合村2号建筑用砂等2个建筑用砂开采规区块。开采规划区块总面积为1.9平方千米。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

1.在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方面。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措施: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一个主体。合理安排探矿权投放总量和投放时序,优先考虑对重点矿种的勘查,引进和推广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逐步建立绿色勘查技术体系。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保护措施,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规划期新发现矿种需依法依规按程序增设勘查区块。

2.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方面。

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措施:依据开采规划区块新设采矿权,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应一个主体,与规划矿种一致。加强开采规划区块对采矿权投放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依据。规划期新发现矿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增加开采区块。

六、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市场条件、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上级的规划指标,到2025年,预期全县矿山开采总量约598万吨。水泥用大理岩开采量总量约60万吨/年;建筑用石开采总量约523万吨/年;建筑用砂开采量达预计达到15万吨/年,全力供应经济建设。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通过检查监督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报批。依法关闭技术落后、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矿山。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发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管的作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合理控制矿山数量

优化矿业结构,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持续好转。到2025年,全县矿山总数不超过6个,大中型矿山比例100%。

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天下足球网加强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15号)要求,符合省、国家应急需要的大型项目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可设立短期砂石采矿权,全力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要以优并劣,扶优扶强,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

(三)严格开采准入条件

1.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按照上级规划要求,结合我县矿山开采现状,规划期内,合理确定各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水泥用大理岩:不再新建30万吨/年以下大理岩矿山。

建筑用石料:不再新建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采石场;不再新建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采砂场。

2.国土空间准入: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矿山要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各类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高速(国、省道)等空间关系相符合。

3.环境保护准入:新建矿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按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4.安全生产准入:新建矿山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5.绿色矿山准入:新建矿山筹建时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正式投产一年内完成并达到县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于短期采矿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聘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实施严格评审。

七、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有关要求

(一)绿色矿山建设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围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依据区内矿山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加快绿色矿业发展,引领矿业高质量发展。

1.新建矿山

在出让采矿权时,应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成具体时间、未建成违约责任等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新建矿山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建矿山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未达到标准的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期满仍未达到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天下足球网加强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15号)要求,对满足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设立短期采矿权的砂石土矿山除外。

2.生产矿山

县级发证矿山主要为砂石土类矿山。应优化采选矿山工艺流程,努力实现选矿药剂的无毒害化、少污染化,提高尾砂再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水平,实现矿山绿色发展和矿地和谐,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参照“开采一片、复绿一片”的原则,实施分块集中开采,以生态修复为优先,努力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市级发证矿山主要为水泥用大理岩,应提高采选工艺水平,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规范矿山管理,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二)矿区生态修复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开展矿区生态修复。

1.新建矿山

按照统一部署,严格贯彻执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定,坚持矿山生态环境源头管控,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建设、依法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2.生产矿山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加强方案审查与实施情况随机抽查工作;明确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机制,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有关标准组织专家,随机抽检,并采取相应的惩奖措施。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分阶段、按计划完成各阶段治理工作。加强矿山环境监测、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切实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成效。

3.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严格闭坑矿山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原则,在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必须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建立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审查制度,明确矿山闭坑生态修复达标技术要求。历史遗留矿山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政府主导,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治理建设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按照《哈尔滨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治理指标,规划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34公顷。

4.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措施

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计提和使用实行专账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弃置费用摊销情况,建立基金支出季报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对基金计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5.创新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机制

健全责任机制:健全“政府主导监管、部门协同严管、企业责任主体”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将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边开发、边治理”。

完善基金制度: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计提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矿山企业按期计提。基金计提与使用情况列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和矿业权人信用约束。

建立奖励机制:建立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机制,对于政策落实到位、制度建立完善、管理运行顺畅、目标完成良好的矿山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环境保护义务履行较好的矿山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八、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建立《规划》公众参与监督制度,加强宣传学习,树立《规划》的权威性,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形成按《规划》管矿、按《规划》办矿的意识。

九、规划的衔接情况

本规划在省、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框架下,结合巴彦县具体情况,在地质勘查工作、开采总量调控指标、矿山结构优化调整、规划区的布局与方向等方面与省、市级规划进行了逐一衔接和落实。

(一)与《哈尔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衔接市级规划开采区涉及巴彦县境内的有:“老黑山建筑用石集中开采区”。《规划》予以衔接。

市级在本区域内设有黑龙江省巴彦县富大山铜多金属矿普查勘查规划区块。《规划》予以衔接。

(二)与《巴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衔接本《规划》的编制注重了与《巴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衔接和协调统一。

(三)与《巴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深入研究了《巴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依据县情、矿情,在不违背上级规划的前提下与其协调统一。尤其在永久基本农田规避和工矿用地指标确定方面,与《巴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

(四)与《巴彦县矿产资源规划(2015-2020年)》衔接充分评估上轮规划实施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合理继承上轮规划原则、方法等,补充不足,完善创新四轮规划成果。

(五)与巴彦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衔接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巴彦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多规合一。

(六)与巴彦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本轮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与巴彦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相衔接。确保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不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冲突。

(七)与《巴彦县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成果衔接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砂石土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9-2025年)相衔接。将砂石土专项规划中的2个建筑用砂采矿权与1个建筑用石采矿权予以保留。

十、规划审核情况

《规划》充分征求了巴彦县应急局、林业草原局、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了意见。

《规划》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报批稿,经巴彦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批复后由巴彦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审批发布后的成果报省厅数据中心备案。

 相关文件:巴彦县人民政府天下足球网印发巴彦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